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1、上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3、申请家庭资格审核授权书;
4、住房保障申请人承诺书;
5、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收原件);
6、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经民政部门或档案馆确认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8、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就业证明文件(签订1年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复印件);
9、公安部门出具的车辆登记证明材料(收原件);
10、就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收复印件);
11、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
办理地点:
上林县大丰镇霞客路153号
办理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不含核准阶段公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