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可贷额度如何计算?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需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缴存时长 | 缴存系数 |
1至12个月(含) | 1 |
13至48个月(含) | 1.5 |
49个月(含)及以上 | 2 |
(一)不得高于借款人按照计算公式测算的额度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月均余额×倍数(25)×缴存系数。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月均余额,是指申请贷款时夫妻双方近6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之和的月平均数。夫妻合计月均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缴存系数以借款申请人为准,具体如下:
例:职工A (未婚)从2024年1月开户缴存,每月缴存1000元,7月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职工A在缴存期间没有发生任何提取、不考虑年度结息。根据计算公式,其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1月末账户缴存余额为1000元,2月末账户缴存余额为2000元,3月末账户缴存余额为3000元,4月末账户缴存余额为4000元,5月末账户缴存余额为5000元,6月末账户缴存余额为6000元。
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月均余额”为“(1000+2000+3000+4000+5000+6000)÷6=3500”小于1万,按照1万计算;累计缴存6个月,缴存系数为1。
按贷款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为:10000×25×1=250000元
(二)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扣除首期房款后剩余的房屋价款。
(三)不得高于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四)不得高于按照申请人及其配偶还贷能力系数(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月收入的60%。另外,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缴存额,并且申请贷款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不少于6个月的还款额。
1.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住房贷款月还款额是指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显示的住房贷款月还款额和申请的当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之和。
2.月收入。月收入是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其中,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原则上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为本市规定上限的,可根据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确定月收入。灵活缴存人的月收入和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配偶的月收入,根据其提供的近6个月的收入银行流水、社保参保缴费资料、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确定月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