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佛山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三个条件之一的,可申领佛山市居住证。
PS:近一年内在佛山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或居住在本人(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相关说明: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佛山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佛山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佛山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等。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佛山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是指在佛山市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