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申请材料
1. 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材料类型:原件;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2份;)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2. 认定工伤决定书;(材料类型:原件;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3.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注意事项: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份;
材料形式:纸质(上传),电子证照,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4、工伤职工身份证;(注意事项: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证照,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