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迁入地、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如需进行户口调查的,不计入审批期限。
线上:
请到“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申请(选择“其他户籍业务”—“市外迁入”—“稳定居住就业”)
线下:
可到拟入户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或派出所(禅城区可到魁奇路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申请办理。
房产属自有产权的,可按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申请入户。
如非自有产权房屋的,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