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就业困难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地方特产2023-06-06 17:03:12未知

东莞就业困难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2.劳动者属于经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

  3.已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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