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线上如实填写个人基本资料,选择对应身份类型。系统平台会对身份类型进行核验,若申报界面中的“核准标志”标记为“已核准”,则无需上传材料;若申报界面中的“核准标志”标记为“未核准”,则须按所选择的身份类型上传对应身份证明材料。
对应身份证明材料分别为:
(1)低保家庭毕业生的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残疾毕业生的残疾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毕业学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提供电子或纸质盖章合同);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6)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