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绍兴滨海新区国有企业第四批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滨海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绍兴滨海新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绍兴滨海新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绍兴袍江汽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6家国有企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共计65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绍兴滨海新区国有企业第四批招聘计划表》(附件1)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年龄18到35周岁(1988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上述人员中属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或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入职。
(五)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止(含)。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