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补充医药报销惠工卡门诊可以累计合并报销吗?
答:可以,因医院门诊购药频率较高,为了减少您的操作次数,建议您累计多次购药后,合并在一次进行报销申请。
医院门诊用药报销报销标准:
在服务生效期内,用户因糖尿病、痛风、青光眼、白内障、甲亢、甲减6种疾病,在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9省内指定880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产生的门诊目录内药品费用,可报销比例是10%,每次报销限额是300元,年度报销限额是3万元。
报销比例10%:是指药品总费用的10%,不是自付部分的10%,比如李某因糖尿病在指定医院购买指定药品的总药费是400元,医保报销了280元,自付120元,那惠工卡报销金额:正确的是400*10%=40元,错误的是120*10%=12元。 但是惠工卡报销的金额不能超过自付的金额。如果医保报销的是380元,自付20元,那惠工卡报销金额:正确的是:20元,错误的是400*10%=40元。
每次报销限额300元:是指每次提交理赔的报销限额,不是每次看病的报销限额,比如李某这个月一共看了2次病,第一次药费2000元,医保支付1600元,自付400元;第二药费是1500元,医保支付1200元,自付300元,两次看病的疾病、医院、药品都符合报销要求。如果李某将两次看病的药费一起申请报销,就算是一次报销,报销金额,正确的是300元(不能超过最高的每次报销限额),错误的是:(2000+1500)*10%=350元。如果李某是分两次报销,那他第一次能报销200元,第二次能报销150元,一共可以报销350元。
年度报销限额3万元:是指1年的有效期内累计报销的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