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报;
2.窗口受理;
3.办理失业登记;
4.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需提供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持有社保卡者须提供社保卡);
3.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三、服务对象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失业人员
四、办理窗口
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8-9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
65231576 65231585 65231582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
1.《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0>75号);
2.《海南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琼人社发<2011>123号)。
八、办公地址
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
570203
十、公交线路
乘坐13、28、33、38、41、52、72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