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加班工资规定:
加班加点,即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或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在标准工时制下:
(1)加点,即延长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延时加班,但不能随意延长。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延时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