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考生申请
(一)拟参加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且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3月15日 9∶00至 3月18日17∶00,根据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https://www.sneac.edu.cn/pzweb/flzs/flzs.jsp),向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二)申请成功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15日10:00至3月20日17: 00 期间,登录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sxjgxy.edu.cn)进行综合评价测试报名。
二、测试考核
已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文化素质测试
拟参加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院不再另行组织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参加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学院依据公安与司法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标准,进行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
三、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及科目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2024年3月30日(周六)8:30—11:30,13:30-17: 00
(二)测试地点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 199号)
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校参加测试。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还需携带本人退出现役证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学院依据考生提供的本人退出现役证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考生退役士兵身份。
四、录取公示
2024年4月7日前,形成所有符合条件并申请本校且参加测试的考生的成绩库。2024年4月7日17∶00前,学院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报到注册
2024年4月10日至4月12日 9:00—17:00,公示的预录取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进行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规则
参加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测试满分为24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 1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 12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而成。折算标准为:科目成绩为 A=19分,B=17分,C=14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6科(不含通用技术)成绩折算后相加的总成绩,为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
(三)高职综合评价总成绩考生高职综合评价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1、学院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总规模内,根据考生高职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若高职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职综合评价总成绩低于 100分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参加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最低淘汰比例为 3%。
2、录取专业原则上遵循考生志愿。
3、专业调剂录取办法。在学院2024年3个招生专业范围内,根据考生高职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考生志愿专业同一招生专业大类(公安与司法类)内调剂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