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门,女性生育双胞胎产假为193天。
一、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因而生育双胞胎,有98天+15天=113天。
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由此可知奖励假期有80天。
故:女性生育双胞胎产假=113天+80天=19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