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异地居住、探亲、旅游等时间不超过6个月,因急症住院。
办理网点及办理时间:
办理材料:
(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二)《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网厅申报无需提供);
(三)属于异地急诊住院的,提供急诊住院资料(有急诊病情描述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和复制病历需加盖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章),原件或复印件1份;
(四)入院记录以及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且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入院记录复印件,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原件1份(复制病历加盖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章;涉及意外伤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