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无犯罪证明办理条件
一、受理条件
1、个人申请查询
湖北省户籍人员或已在湖北省办理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
2、单位申请查询(窗口申请)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二、机制保障:
本系统无犯罪记录查询主要是满足公民办理就业、留学、出国、移民等日常事务需要。如公务员招录、征兵需政审;对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招录,高检院、教育部、公安部专门出台了专项违法犯罪查询机制需线下前往派出所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