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答:①《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②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单身应当填报“婚姻状况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单位开具的申请家庭收入证明;无单位的由居(村)民委员会按照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月收入标准填写在《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中;
④本市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户籍地《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租公有住房的或者房屋被征收补偿的,还需提供承租公有住房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⑤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⑥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在沈阳连续交纳1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⑦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⑧其他必要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房源如何进行配租?
答: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采取电脑摇号等方式进行实物配租。电脑摇号配租邀请申请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等参加,并进行监督。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房源摇号配租结果在沈阳市住房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