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房票购房奖励是多少?
房屋征收协议生效后,房票记载人自房票出具之日12个月内购买商品住宅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房票、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票记载人身份证明等购房凭证,可以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房屋评估金额的按纳税凭证记载的购房资金)4%的比例给予购房奖励。
解读:首先鄞州区的房票有效期是12个月。从旧房征迁后得到房票,到购买新的商品房合同签订之日,需在12个月内,房票才有效。
其次,这里的4%奖励,以房屋的评估价值为基数,并不包括补助和奖励、搬迁费等费用等。
再次,如果新房的总价,低于被征迁房屋的评估价,那就不能全额享受奖励,只能按实际购房价得到奖励。
以鄞州区被征迁户小应为例,小应家的房子因建设轨道交通7号线而征迁,旧房估价200万元,同时他还可以拿到补偿补助奖励,搬迁费等75万。
此时,小应就能收到275万元的现金和一张房票。凭着这张房票,小应在房票有效期内在符合奖励条件的鄞州区楼盘内买了一套新房,新房价格220万元,那么他可以享受到200万元*4%=8万元的奖励,这笔奖励将直接抵扣在他的房款尾款中。如果小应买的新房只要180万元,那么他能得到的奖励是180万元*4%=7.2万元。
政策来源:鄞州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p0ewnP4zeQUj7Qva5PiS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