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的政策内容及其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政策内容:
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威海市区范围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威海市区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申请之日前3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通过租赁解决住房困难的毕业5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职工,可享受阶段性租赁补贴,累计保障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政策咨询电话(住建部门):
环翠区:0631-5225229
经区:0631-5982892
高区:0631-5629616
临港区:0631-5580101
文登区:0631-8480167
荣成市:0631-7552956
乳山市:0631-665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