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
第一轮线上面试总分100分,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录用名额6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第一轮面试人员名单。若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第一轮面试。招聘岗位第一轮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6倍的岗位,取得有效笔试成绩者全部进入第一轮面试。第一轮线上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第一轮线上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第二轮线下面试总分100分,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第一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录用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第一轮面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第二轮面试。招聘岗位第二轮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岗位,取得有效第一轮面试成绩的人员全部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线下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第二轮线下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录用名额等额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第二轮面试成绩*60%。
各项考核成绩均保留两位有效小数。若综合成绩并列时,则依次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