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条件
(一)户籍在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以下并称“主城区”)的入学儿童少年,以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1.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少年须与祖辈(至少一人)、父母(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之后)。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或集体户口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在主城区无房证明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之后)。
(4)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提供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作为入学材料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居住私租房的无房户,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入学南通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南通市学田中学具体要求: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入学儿童少年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参照入学条件合法固定住所原则确认。
(2)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初中三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3)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4年6月10日以前(含6月1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二)户籍不在主城区的入学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1.法定监护人已经在主城区购房的,入学申请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
(3) 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4)《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
2.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租住的,入学申请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2024年1月1日前领取)。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2024年1月1日前签订或领取)。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连续缴费清单),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5)《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
(三)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