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动自行车上牌条件:
1. 按照《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政府令312号)规定,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行驶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含电池在内);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7)取得3C认证证书;
(8)实车外观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上的车辆图片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