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桂林市本级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标准
(一)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原则上配租户型为单间配套,申请高配一房一厅的,超出保障面积部分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算。
(二)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的(除父女、母子家庭),原则上配租户型为一房一厅,申请高配两房一厅的,超出保障面积部分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算。
(三)保障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和父女、母子2人家庭,原则上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
受理单位
象山区 受理单位:桂林市象山房产管理处
地址:南环路7号桃源大厦二楼
电话:2895636
叠彩区 受理单位:桂林市叠彩房产管理处
地址:环城北一路18-1号
电话:2611059
七星区 受理单位:桂林市七星房产管理处
地址:七星路41-7号
电话:5847185
秀峰区 受理单位:桂林市秀峰房产管理处
地址:三多路15-3号
电话:288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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