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入户(含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落户到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国内取得学历提供)
(注:也可以进入成都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人才服务码】获取)
也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小工具: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4、毕业证(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国内取得学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取得学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省级社保的还需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入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