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要件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已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公积金中心);
2.借款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4.《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合并登记)》原件1份,开发公司提供的《委托书》原件1份;
5.首付款证明原件;
6.至少两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不能联网核查婚姻信息的,须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若与银行组合贷款,另需提供银行所需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2.近半年工资账户明细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二、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已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公积金中心);
2.借款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3.售房人(含共同共有人和按份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提供至少两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不能联网核查婚姻信息的,须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若与银行组合贷款,另需提供银行所需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2.近半年工资账户明细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
3.首付款证明原件;
4.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