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居住证办理流程(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②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或所在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接到办理居住证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在居住证系统完成证件受理工作,形成制证信息,打印受理回执交申领人;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现场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3、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治安(户政)大队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点提交的居住证申领信息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或不通过。
4、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治安(户政)大队在接收到证件制作公司配送的居住证后,认真清点、核对数量,并在2个工作日内分发到各居住证受理点。
5、各居住证受理点收到证件后,应当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或上门发放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发放给申领人。发证时应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读卡校验,将证件发放信息维护到系统,并收回居住证受理回执。
网上办理流程
1、微信搜索进入“扬州公安微警务”,点击首页菜单栏“微服务”-“治安”
2、选择“居住证办理”,注册登陆个人账号后,根据指示线上提交相关材料
3、经过审核后方可完成居住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