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个人公积金灵活缴存人账户存储的资金是可以提取的。
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专用性提取和非专用性提取业务。
专用性提取业务包括: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2、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4、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提取
5、满年龄提取(男满 60 周岁、女满 55 周岁)
6、出国(境)定居提取
7、其他允许的政策性提取情形。
拓展阅读:
缴存人符合专用性管理要求,申请提取缴存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提取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计息,按相关规定享受缴存补贴。
缴存人不符合以上专用性管理要求,申请提取缴存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提取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于提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得享受缴存补贴。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享有的计息、补贴相关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