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才保障房申请
服务对象
来(留)泉创业就业,且创业就业所在县(市、区)无住房的:
①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③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无住房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或护照;
②本人具备的符合条件相关材料:
◆高校毕业生请提供: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技工院校毕业生请提供:毕业证书、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验证报告;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人员请提供: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③在泉创业就业证明:
◆在泉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或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证明;
◆在泉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等创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或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申请流程
①申请人根据提示填报信息或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②人社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
③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电话联系系统提供的人才公寓或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并通过系统生成“人才住房券”。
使用方法
◆申请人按约定时间前往人才公寓或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示“泉州人才港湾”微信小程序中的【人才住房劵】办理租房手续。人才房管理单位通过扫描住房券进行核销。
◆住房租赁优惠期最长可达24个月。
◆【人才住房劵】有效期15天,在有效期内入住之前可撤销并重新预约;超过有效期未办理入住,“人才住房券”自动失效,并且不能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