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支付
服务对象: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
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市本级在市民之家二楼H区医保窗口。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待遇金额。
4.拨付。对确认的待遇金额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办理材料:
1.《湖南省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2.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
备注:各区县市医保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电话查询0736-7817360。
监督电话:市本级0736—7817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