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方查询平台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https://www.sdzk.cn/
相关拓展:艺考生综合成绩比例构成
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艺考专业,综合分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 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
书法类综合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计算;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计算。
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50%+专业成绩X750/300X50%。
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60%+专业成绩X750/300X 4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 70%+专业成绩X750/300X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