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时间及渠道
1.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日至7日受理申请。如遇节假日,自动向后顺延相应数量工作日。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下午18:00。当季度可申请房源满额后,系统自动关闭。
2.如当日意向小区无房源,申请者可自行选择其他小区。最终分配房源以申请者在申请界面提交的意向房源选项为准,如误触、误选,由申请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3.申请受理方式:
(1)PC端: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luolong.aejust.com/h5”,首页点击“服务E站”栏目,下滑至“人才公寓”板块,点击“立即申请”,于页面底部点击“申请入住”,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2)移动端:微信搜索“洛龙人才E家”公众号,点击底部任务栏“服务E站”,选中“人才公寓”即可跳转到申请界面,在申请界面下拉点击“申请入住”,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申请受理方式
1.申请对象根据自身需求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初审后,配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对象对照《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申请资料清单》(附件4),于规定时间通过“洛龙人才E家”网站或小程序—“人才公寓”板块逐项提交所有资料。
3.资料递交完毕后,请注意接听审核人员来电,如需补充资料,应于1个工作日内将应提供的补充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X年第X季度+新申请+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将相关内容提交邮箱(llqrcgysq@163.com)。
4.根据资料提交顺序,结合本人承租意向,按照本季度可申请房源数量的1:1.2比例确定待审核人员名单,给予初审通过、进入复审。复审期间,如有不符合条件者,按资料收集顺序进行递补;如无,递补名额作废。
5.初次提交材料应种类齐全、内容清晰。恶意提交资料种类有重大缺失、占用当季申请名额的,经认定后视为主动放弃,自动顺延至下一位申请者。
6.递补名额仅于本季度有效,后续申请仍需重新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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