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烟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通知明确,全省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不完全相同,主要分为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元、20元、18元。
其中,烟台市辖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按2200元(芝罘、福山、莱山、牟平、蓬莱、龙口、莱州、招远)、2010元(莱阳、栖霞、海阳)两档执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按22元、20元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21〕169号文件同时废止。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进一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下步,烟台市人社局将继续加大《最低工资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强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严重违法的,要向社会公布,真正形成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