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前湾新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方式)
执行时间及对象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前湾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购房人在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的网签时间为准。
补贴对象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购买前湾新区范围内商品住宅的中国公民,外国人、企业购房不在补贴范围之内,共同出资购买的购房者只能委托其中一人进行申报。商品住宅指新区建交局颁发的预售证或现售证准售范围内的商品住宅,不包含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和车位车库等。
补贴对象应未享受房票安置购房补贴、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
申报途径和申报时限
符合申报条件的购房人应在申报时间内向宁波前湾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报,窗口咨询电话:0574-89388788。
该补贴申报时间范围:购房人自网签合同备案后即可申报,直至2024年9月30日为止,之后申报窗口不再受理申报。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补贴的,视作自动放弃。
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购房人一次性给予网签合同上商品住宅总价的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一)购房补贴审批表;
(二)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共同出资的购房人须提供指定申报人的承诺书;
(三)申报人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原件及相关页复印件(个人、房屋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
申报兑付程序
(一)受理。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到前湾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补贴申报。
(二)审核。
由新区资规分局、建交局和人社局实施审核。
资规分局审核内容:对建交局提交的购房户明细清单(附件3)逐一核实所购买商品房未享受房票安置购房补贴,核实后将明细清单盖章送建交局。同时在今后房票安置购房补贴兑现时应核实为未享受过本次购房补贴。
建交局审核内容:网签合同时间(包括核实未通过撤销网签方式调整网签时间)、购房人申报人身份核实、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性质、补贴金额等有关申报材料。审核完后对申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具体工作由新区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实施。
人社局审核内容:对建交局审核结果进行保存,今后在审核人才购房补贴时须排除该批购房补贴购房户。
(三)兑付。
审核后符合购房补贴申领条件的,由新区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按月统一拨付给购房者(当月申请,次月月底前发放到位)。
对资料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建交局牵头,与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研究处理。
政策来源: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原文http://www.hzw.gov.cn/art/2024/2/22/art_1229023628_1784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