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我市城区及公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我市对城区道路及公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已达到规范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自2024年6月10日零时正式启用。
本次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如下:
一、对机动车路口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逆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31处交叉路口共324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二、对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0处路段14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三、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启用20处抓拍点位23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四、在单向行驶路段,对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3处路段18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五、对机动车在公路国、省、县道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2段12套区间测速设备。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附:本次公告启用点位明细。
交叉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共31个路口,324套设备)
单向行驶路段(13处路段,18套设备)
违停抓拍路段(20处23套设备)
人行横道前未礼让行人(10处14套设备)
区间测速(2段测速区间,12套设备)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