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
(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
(三)“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
(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
(五)全日制大专生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自来区之日起发放12个月。
注:本政策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需资金从区人才发展资金列支。
补贴对象
(一)2023年4月15日后,全职新引进到高新区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35周岁及以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35周岁及以下)。
(二)2023年6月20日后,全职新引进到高新区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大专生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
(一)《唐山高新区引进青年人才奖补申请表》《唐山高新区人才奖补汇总表》。
(二)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程序
(一)申请。本人填写《唐山高新区引进青年人才奖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给单位。用人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并填写《唐山高新区人才奖补汇总表》,于青年人才入职第二个月的26日-31日向区人社局人才处提交申请。之后每月26日-31日向区人社局人才处补充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
(二)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奖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拨付。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由区人社局拨付给青年人才本人。
监督管理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奖补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责令其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联系电话
人社局人才处联系电话:0315-5776377
附件下载
1.唐山高新区引进青年人才奖补申请表(见第4页)
2.唐山高新区人才奖补汇总表(个人)(见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