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方法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待推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个人缴费。个人账户资金还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目前,丹东市暂未推出长期护理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信息系统正在开发完善中,待功能实现后再通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