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补贴对象: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申领流程:
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28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