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房源、轮候对象制定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示;
2、在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分配5日前向轮候对象发出租赁分配通知书,告知分配时间、地点;
3、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必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以公开摇号或电子系统摇号等方式进行,分配后公示结果;
4、轮候对象通过摇号方式选房并确定房号后,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租赁确认书。
注意: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后,申请人凭租赁确认书及相关证件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租金金额、租赁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