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事由
就业招聘过程中需要开具应聘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用人单位向公安部门“公对公”提出申请!
如何开具证明
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指定公安机关提出应聘人员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但无特殊情况,不建议企业对应聘人员要求开具该证明。
申报须知
1、网上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本人提出。如市民需要线下办理,可直接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仅为徐州本市户籍人员和持居住证在徐州暂住人员提供服务,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如需纸质证明可下载后自行打印。
3、《无犯罪记录证明》仅限本人使用。
4、申请后,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且在1个月内不得重复申请,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3次。
5、经系统查询不符合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条件的,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6、网上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得伪造、变造、冒用,有上述情形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7、查看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请在本页面点击“申请记录”,然后再点击“已办结”,最后点击下载“办理结果文件”。
8、该证明涉及个人隐私,请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