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指南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如活动资金申请完毕,则终止申请。
二、申请对象
个人消费者(旧车车主、新车车主、补贴申请人需为同一人)
三、新车购买地说明
新车购买地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准
四、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在本市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五、活动商户名单:
六、申请材料
1、购车人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照片以及领取补贴的本人银行卡(借记卡)信息:
2、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出具,出具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3、注销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出具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4、新车发票(出具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5、新车合格证;
6、新车行驶证(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
*请认真核对上传图片后OCR识别出来的文字内容,确定准确无误后提交。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点击查看
江门市电动车报废回收证明:点击下载
七、申请流程:
1、打开云闪付APP,定位到江门市后点击“电动自行车补贴资格申请”;
2、点击“立即申请”,阅读服务协议后点击确认“同意”;
3、填写确认申请人信息,点击“提交"补贴申请;
4、在领取成功界面点击“填写资料”;
5、也可通过活动入口点击“我的申请”,点击“提交材料”填写相关资料;
6、根据页面指引完成相关材料上传,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主办方核销审核完成后发放补贴。
八、温馨提醒
1、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受理申请,不予补贴。如成功申领补贴后,发生退车、退款行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必须追回补贴资金。如发现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发票、虚假交易等),活动的主办及承办部门有权取消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活动参与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旧电动自行车持有人、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的云闪付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
3、 补贴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需要与车辆产权人旧车报废信息,以及购新车的信息保持致,对信息不完整,不一致或者未经实名认证的,相关申请不予受理。
4、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电动自行车对补贴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5、个人消费者如对活动有疑问,请关注“银联商务95534”微信公众号咨询在线客服;或联系银联商务客服热线95534咨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