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拍照留存,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
适用对象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受理机构
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受理方式
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或“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河南就业”支付宝小程序受理。
业务表单
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开业补贴申请表.docx
公告原文及附件下载入口:https://mp.weixin.qq.com/s/arCPUds3ZSb30mUJAvKv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