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和红谷滩新区的城镇常住户口,并在上述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人员可以按照本细则申请廉租住房。
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优抚对象或连续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以上的家庭: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含6平方米)。
申请方式
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由申请人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领取《南昌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以F简称《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