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省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办理窗口
揭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待遇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丹凤路人民广场东侧楼政务服务中心社保服务窗口
办公电话:0663-3266485
办公时间:夏季 周一到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冬季 周一到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绿源新能源1号线到揭东一中站下车,步行650米,到达揭东区人民广场。
申请材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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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事项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对象同时存在《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其计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按照以下办法计算:
(一)在2014年7月1日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不满12个月的,2014年7月1日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与2014年7月1日后的累计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二)在2014年7月1日前的连续缴费时间满12个月的,其中的12个月缴费时间与2014年7月1日后的累计缴费时间合并计算;2014年7月1日前连续缴费时间超出12个月的部分,不作为计算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但每满一个月按照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2%的标准另外计发一次性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