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停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分户供热并且达到室外锁闭要求。
2、没有陈欠热费。
3、非新交付使用后首个供热期的房屋。(注:新建房屋交付使用后的首个供热期不允许报停)
二、申请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用户需到本小区所属的热力站收费处进行办理。
其中:2023供热季正常用热的居民用户,如新年度不用热,用户需带好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办理报停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正常用热,需按供热季全额缴纳热费。
2023供热季没用热的居民用户,如本年度仍不用热,直接到所属收费处登记办理;如今冬需要恢复用热,请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对于非居民用户(指公建及商业)申请临时停热的,按热费的20%收取容量备用和热量损失费。
三、特别提醒
1.用户办理停供业务后,发现私接用热的,除全额补缴热费外,我公司保留利用法律维权的权利。
2.申请停止供热后,用户需自行维护室内采暖设施和承担因停热造成的损失。
工作时间: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节假日不休)
四、丰润区各收费站联系方式
广场收费处电话:3137630/3130878
金泰收费处电话:5166869/5116898
城西收费处电话:5168100/5158597
祥和收费处电话:5158612/5158630
开尔收费处电话:3151565/5158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