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最高奖励20万元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引导群众和社会各方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最高奖励20万元。
施行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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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
施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救助制度,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众可获得医疗救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在医疗费用救助方面,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的比例予以救助,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不低于80%的比例予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则按不低于7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按各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确定。
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也就是符合规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按不低于7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按各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