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律师执业证(工作证)遗失补证补办材料
1、两寸蓝底穿律师袍照片一张;申请人自备
2、《律师执业证(工作证)遗失补证申请表》;申请人自备
3、省级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应载明执业证流水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