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租房落户要求
如果是落户到租房的这个房屋地址,需要经过房东同意,如果是落户到租房所在社区的集体户,则不需要!
如果申请人需要落户在租赁的私有房屋地址,需房东本人到派出所书写同意书。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本人可到派出所申请将承租人户籍从租赁房屋迁出。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全面放开泉州市城区租赁私有房屋落户政策,在泉州市租赁已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凭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落户在居住地村(社区)公共地址。
所需材料
非自有产权房产:
(1)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等提供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2)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提供就业单位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证明。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在交房时间到达后可申请迁入,交房时间以购买合同或安置协议的交房时间为准。
(3)就业单位有设立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口簿及劳动(聘用)合同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证明材料。
(4)中心市区落户的,连续租住2年以上(含2年)已经登记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状的出租私房,提供房东同意的书面证明或房东委托的房屋实际管理者同意的书面证明及房东书面委托(需加盖房东私章或按捺指纹)、房屋租赁登记证、租赁合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以及家庭户户内成员在出租私房所在中心城区、县(市、区)内的无房证明。租住期限以户籍民警查询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的暂居住登记及租赁合同为准;本县(市)或市辖区居民,无法办理暂居住登记的,租住期限以租赁合同及水费或电费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无法提供水费或电费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责任区民警走访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给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