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诸暨市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申领指南如下:
政策对象:
(1)由同一对夫妻生育三孩的家庭,并已按要求办理生育登记;
(2)生育三孩的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诸暨户籍;
(3)新生子女户籍首次申报在诸暨市,生育的子女户籍均在诸暨市(因入伍、就学从诸暨迁出的,视同本市户籍)。
补助标准:生育三孩的产妇给予一次性育儿津贴 20000元。
办理程序:
(1)申请方式。原则上由女方向男方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提出申请,以网上申请办理为主,线下现场办理业务为辅。定于每年 6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开放“浙里办 APP”育儿补助平台,集中申报。现家庭离异、丧偶等特殊情形,需通过线下办理;
(2)资格初审。镇乡、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镇乡、街道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统一报市卫生健康局,由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核;
(4)公示。市卫生健康局将审核确认的补助对象和金额进行公示,为期 7 天;
(5)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女方市民卡。申请对象凡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补助享受资格;已发放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材料:
(1)《诸暨市产妇、育儿、入托补助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3)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单(电子版);
(4)夫妻共同生育现存活所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等。
申请时限:三孩出生后一年内(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提出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集中申报日之前出生未满一周岁的(当年 5 月 31 日之前出生的)都可申报。
业务部门科室:市卫健局人口家庭科,咨询电话:0575-87028797、87023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