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什么时候办理参保和缴费?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二、在什么地方办理参保和缴费?
新生儿独立参保、错过参保缴费时间中途参保人员统一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
三、参保者缴费后什么时候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从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独立参保并缴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未独立参保的,从其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待遇。
四、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从2013年起,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2018年额度为80元/人·年,普通门诊在定额报销额度内使用不设封顶线和报销比例。 另外,2018年度,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规定报销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每次报销比例为60%,全年报销限额为100元/人。
五、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项目 | 一档 | 二档 | |
起付线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100元 |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300元 |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800元 |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80% | 8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60% | 65% |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40% | 45% | |
全年报销封顶线(元) | 80000元 | 120000元 | |
计算办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 |||
另: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费和住院费合并计算封顶线;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 |||
参保人员在我市三级和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 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以及医院自制中药制剂的医疗费用,政策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