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属于保障性住房不能继承。主申请人死亡,共同申请人需继续租住,应及时到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继续承租,不符合条件的应腾退房屋。
此外,为维护公租房的公平善用,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每年都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复核,若租住人员、收入等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及时到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座8楼,
咨询电话:0871-64899211)申报,避免因不符合保障条件被清退。
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承租人有这些行为之一的,应当腾退公租房:
0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
02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
0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04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0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06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承租公租房条件而未如实申报的;
07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