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参保人赴广州市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就医需按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所需材料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根据不同情形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如下:
图源:广州医保
办理方式及流程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穗好办”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办理。
下面以“粤医保”小程序为例,“粤医保”小程序支持办理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相关界面显示仅供参考,请以实际系统显示为准):
第一步:进入“粤医保”小程序后登录,选择“异地就医备案”,并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第二步:根据自身情况,在页面选择备案人身份、备案类型等,按照界面指引填写表单,上传备案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图源:粤医保
温馨提示:
1、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参保人,有两种普通门诊待遇享受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享受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待遇,另一种是按月领取普通门诊包干金(两种享受方式二选一),参保人须在《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勾选相应的待遇选项。
2、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经审批通过后,参保人可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遇到问题的,可直接与广州市医保中心联系处理,或拨打020-12345咨询反馈。
3、备案人员在异地普通门诊无须选点就医。为了方便群众就医,提升联网结算效能,参保人员无需提前办理选点,可在备案地联网结算成功后,系统自动完成选点。选点数量及要求与广州市就医政策一致。
4、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和广州市可双向享受医保结算待遇。其中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仅能在备案地享受医保待遇,该类人员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广州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